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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五一


  蘇州周勖齋明德,官蜀中最久。嘗隨福郡王入西藏,見唐古忒風俗,人死即臠割以喂鷹犬,謂之天葬地葬。又割天靈蓋作盂,貯酥油供佛。明德乃稟駐藏大臣,出示禁止。其略雲:

  「欽差駐藏大臣示,為禁止臠割死屍,以重人倫,以厚風俗事:照得天地至大,凡一切知覺運動之類,惟人最靈,惟人最貴。

  無論山陬海澨,但系人類,莫不有父母焉。但有人性,莫不有不忍之心焉。既有此心,則君臣、父子、夫婦、兄弟、朋友,俱至親至愛之人,生時團聚歡樂,死後哀戚悲慟。人有同心,理固然也。乃唐古忒欲崇佛教,賦性愚頑,積習相沿,無情無理之事不可枚舉。即如人死殘割,與鷹犬掠食,謂為天葬地葬,竟與禽獸無異。本部堂奉命駐藏,治理斯民,蒿目疚心,不忍不廣為訓誨,俾佛地番民,共曉聖教而遵王法。從此養生送死,倫紀無乖,乃至願焉。查律載笞杖徒流斬五等,所以治罪人也。

  至於剉屍梟首,尤為極重之刑。其謀反、叛逆、弑父、殺兄、妻殺夫,乖亂倫常之人,方予淩遲處死。今唐古忒民人,各有父母、兄弟、妻子,在生極其憐愛。迨其死後,即將屍碎割以喂鷹犬,其子其弟其婦在旁觀矚,不以為慘,反謂得受好處,有是理乎?試思爾之父母,生而獲罪,為王法所加,或斬或剮,其子尚為哀痛。或爾之父兄,為仇人殘害,其子弟尚欲報復。

  焉有一生無罪,幸得善終,反被自己妻子淩遲,殘忍兇惡,一至於此。雖日夜誦經懺悔,何能消罪于萬一耶?爾將父母屍身殘毀,喂鷹喂犬,故爾之子孫,亦將爾屍照樣割裂,此即明示報應,可不猛然省悟乎?嗣後人死,概不許殘毀以喂鷹犬。自己有莊田者,于莊田內埋葬。如無莊田之貧民,現由達賴喇嘛撥出荒山,立為義塚公地,報官即與掩埋。倘有無知番民,仍不遵奉,即治以不孝之罪,淩遲處死。母貽後悔,特示。」

  自示之後,唐古忒民人感化凜遵,頓改惡俗。仁人之言,其利溥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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