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熙朝新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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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〇九
乾隆二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,奉上諭:
「朕昨至浙江省城,禮部未奏請遣祭已故大學士徐本。詢其故,則以未入賢良祠例不致祭為對。徐本曆事兩朝,宣力多年,勤慎懋著。即如前者過常州時,已故巡撫潘思榘,禮部尚猶奏請。徐本視潘思榘為何如耶?朕巡幸所經郡縣,名臣舊輔皆即致祭,乃國家念舊酬功之典。該部自當慎重辦理,何得膠柱鼓瑟乃爾。徐本著入本省賢良祠,並著該部奏請遺官致祭。欽此。」
仰見國家眷念舊臣,有加無已之至意,凡在臣工,宜如何感激奮興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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