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熙朝新語 | 上頁 下頁 |
一五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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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待庵辰旦,康熙丁未進士,官上海縣令。有布客魏丙貿布市中,失橐金三百兩,訟於官。待庵素善讞,至是獄不能定,乃禱於城隍廟。夢有人右手抱細女,左手挈衣與之,及接視則裙襴也。寤而思之曰:「夫賜衣而得裙襴,則非衣也,豈有裴姓其人耶?」以問捕,捕曰:「似也。閭左有裴愛者,素無賴,不事家人產,其人僦居旅舍傍,與布客居相近。或見財起意耶?」待庵曰:「然則其抱細女者,抑可知矣。夫細女,愛女耳。 吾聞納音之數,陽姓從左。今左非衣而右愛女,其為裴愛無可疑者。」遂收裴,拷之得實,獄具。邑中稱神明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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