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鐵圍山叢談 | 上頁 下頁
四三


  政和初,上始躬攬權綱,不欲付諸大臣,因述藝祖故事,禦馬親巡大內諸司務,在奉宸庫古親涎事中。又大內後拱宸門之左,對後苑東門,有一庫無名號,但謂之苑東門庫,乃貯毒藥之所也。外官一員共監之,皆二廣、川、蜀每三歲一貢。

  藥有七等,野葛、胡蔓皆與,鴆乃在第三,其上者鼻嗅之立死。於是親筆為詔,謂「取會到本庫稱,自建隆以來不曾有支遣。此皆前代殺不庭之臣,藉使臣果有不赦之罪,當明正典刑,豈宜用此。可罷其貢,廢其庫,將見在毒藥焚棄,瘞於遠郊,仍表識之,毋令牛畜犯焉」。烏乎,上聖至仁,大哉堯舜之用心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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