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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泰挽章


  建中靖國初,徽祖自藩王入繼大統,虛心納諫,弊政大革,海內顒想,庶幾慶曆、元祐之治。曾文肅為相,頗右紹述,諫官陳(祐)六疏劾之,不從,賜罷,綸言以觀望推引責之。右司諫江(公望)聞而求對,面請其故,上曰:「祐意在逐布,引李清臣為相耳。」

  公望言臣不知其他,但近者易言官者三,逐諫官者七,非朝廷美事,因袖疏力言豐、祐政事得失,且曰:「陛下若自分彼此,必且起禍亂之源。」

  上意感格,危從之矣。會前太學博士范(致虛)上書言太學取士法不當變,且言臣讀聖制《泰陵挽章》曰:「『同紹裕陵'尊。此陛下孝弟之本心也。臣願守此而已。」時黃冠初盛,範因右街道錄徐知常,以其姓名聞禁中,且陳平日趨向,謂非相蔡京不可。上幡然,亟召見,曰:「朕且不次用卿。」遂除右正言。才供職,首論二事:其一言神宗一代之史,非紹聖無以察正元祐之詆謗,今複詔參修,是紛更也,願令史官,條具紹聖之所以掩蔽者示天下。

  其二言元祐置訴理,所以雪先朝得罪之人,紹聖命安享蹇序辰駁正,固當然耳,二人乃坐除名,如此則訴理為是矣。夫二臣之罪不除,則兩朝之謗終在疏奏,上益向之,於是國論始決。是秋,江以論蔡邸獄,責知淮陽軍。范馴致尚書左丞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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