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鱉渡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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虞雍公(允文)以西掖贊督議,既卻逆亮於採石,還至金陵,謁葉樞密(義問)於玉帳,留鑰,張忠定(燾)及幕屬馮校書(方)、洪檢詳(邁)在焉,相與勞問江上戰拒之詳。天風欲雪,因留卯飲,酒方行,流星警報遝至,蓋亮已懲前衄,將改圖瓜洲。坐上皆恐,謂其必致怨於我也。 時劉武忠(錡)屯京口,病且亟,度未必可倚,議遣幕府合謀支敵。眾以雍公新立功,鹹屬目,葉四顧久之,酌卮醪以前曰:「馮洪二君雖參帷幄,實未履行陣,舍人威名方新,士卒想望,勉為國家,卒此勳業,義問與有賴焉。」 雍公受卮起立曰:「某去則不妨,然記得一小話,敢為都督誦之。昔有人得一鱉,欲烹而食之,不忍當殺生之名,乃熾火使釜水百沸,橫筱為橋,與鱉約曰:『能渡此則活汝。』鱉知主人以計取之,勉力爬沙,僅能一渡。主人曰:『汝能渡橋甚善,更為渡一遭,我欲觀之。』僕之此行,無乃類是乎!」 席上皆笑。已而雍公竟如鎮江,亮不克渡而弑,自此簡上知,馴致魁柄。鱉渡,本諺語,以為蟹,其義則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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