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鸚鵡諭


  蜀士尚流品,不以勢詘。乾道間,楊嗣清(甲)有聲西州,清議推屬。初試邑,有部使者,不欲名,頗以繡衣自驕,怒其不降意,誣劾以罪。

  趙衛公方為左史,聞之,不俟車,亟往白廟堂曰:「譬之人家,市貓于鄰,蔔日而致之,將以咋鼠也。鼠暴未及問,而首抉雕籠,以噬鸚鵡,其情可恕乎!」

  當國者問其繇,告以故,相與大笑,劾牘竟格不下。嗣清仕亦不顯,有弟曰嗣勳(輔),位至從橐,其清名亦相伯仲雲。至今蜀人談謔,以排根善類者為貓噬鸚鵡,王中父嘗為余道,而忘其所為邑之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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