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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清宮玉石像


  明皇朝,崇尚玄元聖主之教,故以道舉入仕者,歲歲有之。詔天下州府立紫極宮,度道流,為三元朝醮之會,長安重建太清宮,琢玉石為玄元皇帝真像。雕鎸之麗,不類人工,列太常樂懸,服天子兗冕,次又以玉石雕成玄宗、肅宗二聖真容於殿之東室,次又琢左右丞相李林甫、陳希烈於東西序。

  至代宗朝,人有以為言者曰:「陳、李二相,陰狡險詐,常欲動搖東宮,將有不利於先帝者數四,賴玄宗英明,社稷垂佑,不爾則宗廟有綴旒之危,奈何以玉琢二臣,列於清敬之地,比扁舟五湖之人,鑄金肖形之像也。」尋詔除去,瘞于殿陰,爾後人無知者。

  至廣明庚子歲,丞相范陽公為太清宮使,因命葺修頹廢之所,工役掘地,得玉石人,滌去泥壤,則簪裾端簡如龍之像。工人不知其所自,以狀白公。公命尋究之,則林甫官銜銘於其背。丞相公忠肅直者,大以為不可,因具奏其事,且曰:「林甫險巧罪跡,不宜獲保首領,請輦送京兆府擊碎之。」議者以為李林甫、陳希烈輔佐明皇,驕奢貪狠,而又益憎蓄怨,搖動儲君,信是一亂臣賊子也。然禮經雲:「刑不上大夫。」而況琢石之像,且異戮屍之責,況朝服簪裾而碎於府門,君子謂是失刑政矣。

  遂有好事者,傳丞相奏章雲:「臣聞見無禮於其君者,如鷹鸇之逐鳥雀也。右相李林甫等,寵異之命,冠於人臣,梟獍之心,勃於君上。像已輦送京兆府,集眾擊碎訖。其徒伴陳希烈,見搜擒次,候獲日,送府司同罪。」土大夫聞之,無不掩笑。輦碎林甫、搜尋希烈之事,則實有之,至於徒伴擒獲之語,斯又妄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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