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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侍郎判司勳檢


  吏部鄭侍郎熏介潔方廉,以端勁自許,朝右畏憚。咸通初,有德音雲:「官階至朝散大夫者,許追榮先世,及妻以邑封。至正議大夫者,用勳蔭子。至光祿大夫者,得袞服廟祭,設棨戟。」

  一日,內侍省牒言:「弓箭庫使正議大夫內謁者監某乙,請少恩例,用階蔭子。」吏部牒司勳刺檢雲:「大曆中,魚朝恩曾有是事。」鄭公怒,吏判其後雲:「正議大夫誠宜蔭子,內謁者監不合有男。」在司具以此牒,自是無敢複請者。

  後以聚食百口,困於朝俸,白執政以外任為請。時宰以公清望耆德,議假端揆,出刺華州,擬狀留中不出,論者或以為嘗失律于宛陵,上意遲於再委分閫,而僕射李公亦嘗不利於鏡水,何三擁朱輪于蓮華峰下哉!蓋以三峰且無戎機,不侔藩府,止類關輔丞郎耳。今者恩命不行,實以剛簡為幸臣所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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