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太平廣記 | 上頁 下頁
丘為


  丘為致仕還鄉,特給祿俸之半。既丁母喪,州郡疑所給,請于觀察使韓滉。滉以為授官致仕,本不理務,特令給祿,以恩養老臣。不可以在喪為異,命仍舊給之。唯春秋二時,羊酒之直則不給。雖程序無文,見稱折衷。

  〔出《譚賓錄》〕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