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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李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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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汾秀才者,越州上虞人也。性好幽寂,常居四明山。山下有張老莊,其家富,多養豕。天寶末,中秋之夕,汾步月於庭,撫琴自適,忽聞戶外有歎美之聲,問之曰:「誰人夜久至此山院?請聞命矣。」 俄有女子笑曰:「冀觀長卿之妙耳!」 汾啟戶視之,乃人間之極色也。唯覺其口有黑色。汾問曰:「子得非神仙乎?」 女曰:「非也,妾乃山下張家女也,夕來以父母暫過東村,竊至於此。私面君子,幸無責也。」 汾忻然曰:「娘子既能降顧,聊可從容。」 女乃升階展敘,言笑談謔,汾莫能及。夜闌就寢,備盡綣繾,俄爾晨雞報曙,女起告辭。汾意惜別,乃潛取女青氈履一隻,藏衣笥中。時汾欹枕假寐,女乃撫汾悲泣,求索其履,曰:「願無留此,今夕再至。脫君留之,妾身必死謝于君子。」 汾不允,女號泣而去。汾覺,視床前鮮血點點出戶。汾異之,乃開笥,視青氈履,則一豬蹄殼耳。汾惶駭,尋血至山前張氏圂中,見一牝豕,後足刓一殼。豕視汾,瞋目咆哮,如有怒色。汾以事白張叟,叟即殺之。汾乃棄山院,別遊他邑。 〔出《集異記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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