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耿伏生


  隋冀州臨黃縣東有耿伏生者,其家薄有資產。隋大業十一年,伏生母張氏避父將絹兩疋與女。數歲後,母亡,變作母豬,生在其家,複產二豚。伏生並已食盡,遂更不產。伏生即召屠兒出賣,未取之間,有一客僧從生乞食,即於生家少憩。僧將一童子入豬圈中遊戲。豬與之言:「我是伏生母,為往日避生父眼,取絹兩疋與女,我坐此罪,變作母豬。生得兩兒,被生食盡。還債既畢,更無所負。欲召屠兒賣我,請為報之。」

  童子具陳向師,師時怒曰:「汝甚顛狂,豬那解作此語。」

  遂即寢眠。又經一日,豬見童子。又云:「屠兒即來,何因不報?」

  童子重白師,師又不許。少頃,屠兒即來取豬。豬逾圈走出,而向僧前床下。屠兒逐至僧房。僧曰:「豬投我來,今為贖取。」

  遂出錢三百文贖豬。後乃竊語伏生曰:「家中曾失絹否?」

  生報僧云:「父存之日,曾失絹兩疋。」

  又問娣姒幾人?生云:「唯有一弟,嫁與縣北公乘家。」

  僧即具陳童子所說。伏生聞之,悲泣不能自己。更別加心供養豬母。凡經數日,豬忽自死。托夢其女云:「還債既畢,得生善處。」

  兼勸其女,更修功德。

  〔出《法苑珠林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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