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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李大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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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正卿李大可嘗至滄州。州之饒安縣有人野行,為虎所逐。既及,伸其左足示之,有大竹刺,貫其臂。虎俯伏貼耳,若請去之者。其人為拔之,虎甚悅,宛轉搖尾,隨其人至家乃去。是夜,投一鹿於庭。如此歲餘,投野豕獐鹿,月月不絕。或野外逢之,則隨行。其人家漸豐,因潔其衣服,虎後見改服,不識,遂齒殺之。家人收葬訖,虎複來其家。母罵之曰:「吾子為汝去刺,不知報德,反見殺傷。今更來吾舍,豈不愧乎?」 虎羞慚而出。然數日常旁其家,既不見其人,知其誤殺,乃號呼甚悲,因入至庭前,奮躍拆脊而死。見者鹹異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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