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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治盅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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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州郡境有藥,土人呼為吉財。解諸毒及盅,神用無比。昔有人嘗至雷州,途中遇毒,面貌頗異,自謂即斃。以吉財數寸飲之,一吐而愈。俗雲,昔人有遇毒,其奴吉財得是藥,因以奴名名之。實草根也,類芍藥。遇毒者,夜中潛取二三寸,或剉或磨,少加甘草,詰旦煎飲之,得吐即愈。俗傳將服是藥,不欲顯言,故雲潛取。而不詳其故。或雲,昔有裡媼病盅,其子為小胥,邑宰命以吉財飲之,暮乃具藥。及旦,其母謂曰:「吾夢人告我,若飲是且死,亟去之。」 即僕於地。其子又告縣尹,縣尹固令飲之,果愈。豈中盅者亦有神,若二豎哉! 〔出《投荒雜錄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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