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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陳鸞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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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元和中,有陳鸞鳳者,海康人也。負氣義,不畏鬼神,鄉党咸呼為後來周處。海康者,有雷公廟,邑人虔潔祭祀。禱祝既淫,妖妄亦作。邑人每歲聞新雷日,記某甲子。一旬複值斯日,百工不敢動作。犯者不信宿必震死,其應如響。時海康大旱,邑人禱而無應。鸞鳳大怒曰:「我之鄉,乃雷鄉也。為神不福,況受人奠酹如斯,稼穡既焦,陂池已涸,牲牢饗盡,焉用廟為!」 遂秉炬爇之。其風俗,不得以黃魚彘肉,相和食之,亦必震死。是日,鸞鳳持竹炭刀,于野田中,以所忌物相和啖之,將有所伺。果怪雲生,惡風起,迅雷急雨震之。鸞鳳乃以刃上揮,果中雷左股而斷。雷墮地,狀類熊豬,毛角,肉翼青色,手執短柄剛石斧,流血注然,雲雨盡滅。鸞鳳知雷無神,遂馳赴家,告其血屬曰:「吾斷雷之股矣,請觀之。」 親愛愕駭,共往視之,果見雷折股而已。又持刀欲斷其頸,齧其肉。為群眾共執之曰:「霆是天上靈物,爾為下界庸人。輒害雷公,必我一鄉受禍。」 眾捉衣袂,使鸞鳳奮擊不得。逡巡,複有雲雷,裹其傷者,和斷股而去。沛然雲雨,自午及酉,涸苗皆立矣。遂被長幼共斥之,不許還舍。於是持刀行二十里,詣舅兄家,及夜,又遭霆震,天火焚其室。複持刀立于庭,雷終不能害。旋有人告其舅兄向來事,又為逐出。複往僧室,亦為霆震,焚熱如前,知無容身處,乃夜秉炬,入於乳穴嵌孔之處,後雷不復能震矣,三暝然後返舍。自後海康每有旱,邑人即醵金與鸞鳳,請依前調二物食之,持刀如前,皆有雲雨滂沱,終不能震。如此二十餘年,俗號鸞鳳為雨師。至大和中,刺史林緒知其事,召至州,詰其端倪。鸞鳳云:「少壯之時,心如鐵石。鬼神雷電,視之若無當者。願殺一身,請蘇萬姓,即上玄焉能使雷鬼敢騁其凶臆也!」 遂獻其刀於緒,厚酬其直。 〔出《傳奇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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