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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李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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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及者,性好飲酒,未嘗餘瀝。所居在京積善裡。微疾暴卒,通身已冷,唯心微暖。或時屍語,狀若詞訴。家人以此日夜候其活,積七八日方蘇。自雲,初有鬼使,追他人。其家房中先有女鬼,以及飲酒不澆漓,乃引鬼使追及。及知錯追己,故屢屍語也。其鬼大怒,持及不舍。行三十餘里,至三門,狀若城府。領及見官,官問不追李及,何忽將來。及又極理稱枉。官怒,撻使者二十,令送及還。使者送及出門,不復相領。及經停曹司十日許。見牛車百餘具,因問吏,此是何適。答曰:「祿山反,殺百姓不可勝數,今日車般死按耳。」 時祿山尚未反,及言祿山不反,何得爾為。吏云:「尋當即反。」 又見數百人,皆理死按甚急。及尋途自還,久之至舍。見家人當門,不得入,因往南曲婦家將息。其婦若有所感,悉持及衣服玩具等,中路招之,及乃隨還。見屍臥在床,力前便活耳。 〔出《廣異記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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