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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余杭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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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升平末,故章縣老公有一女,居深山。余杭廣求為婦,不許。公後病死,女上縣買棺,行半道,逢廣。與女道情事。女因曰:「窮逼,君若能往家守父屍,須吾還者,便為君妻。」 廣許之。女曰:「我欄中有豬,可為殺,以飴作兒。」 廣至女家,但聞屋中有鼓掌欣舞之聲。廣披離,見眾鬼在堂,共捧弄公屍。廣把杖大呼,入門,群鬼盡走。廣守屍,取豬殺。至夜,見屍邊有老鬼,伸手乞肉。廣因捉其臂,鬼不復得去,持之愈堅。但聞戶外有諸鬼共呼雲,老奴貪食至此,甚快。廣語老鬼,殺公者必是汝,可速還精神,我當放汝。汝若不還者,終不置也。老鬼曰:「我兒等殺公耳。」 即喚鬼子,可還之。公漸活,因放老鬼。女載棺至,相見驚悲,因取女為婦。 〔出《幽明錄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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