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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霍有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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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元末,霍有鄰為汲縣尉,在州直刺吏。刺史段崇簡嚴酷。會察長之日,中後索羊腎。有鄰催促,屠者遑遽,未及殺羊,破肋取腎。其夕,有鄰見吏曰:「王追。。有鄰隨吏見王,王云:「有訴君雲,不待殺了,生取其腎。何至如是耶?」 有鄰對曰:「此是段使君殺羊,初不由己。」 王令取崇簡食料,為閱畢。謂羊曰:「汝實合供段使君食,何得妄訴霍少府。」 驅之使出,令本追吏送歸。有鄰還,經一院,雲,御史大夫院。有鄰問吏,此是何官乎?」 吏云:「百司並是,何但於此。」 複問大夫為誰,曰:「秋仁傑也。」 有鄰雲,狄公是亡舅,欲得一見。吏令門者為通,須臾召入。仁傑起立,見有鄰,悲哭畢。問汝得放還耶。呼令上坐,有佐史過案。仁傑問是何案。雲,李適之得宰相。又問天曹判未,對曰。諸司並了,已給五年。仁傑判紙餘。方畢,回謂有鄰,汝來多時,屋室已壞。令左右取兩丸藥與之,「持歸,可研成粉,隨壞摩之。」 有鄰拜辭訖,出門十餘里,至一大坑,為吏推落,遂活。時炎暑有鄰死經七日方活。心雖微暖,而形體多壞。以手中藥作粉,摩所壞處,隨藥便愈,數日能起。崇簡占見,問其事,嗟歎久之。後月余,李適之果拜相。 〔出《廣異記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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