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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李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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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開元末,蔡州上蔡縣南裡村百姓李簡,癇病卒。瘞後十餘日,有汝陽縣百姓張弘義,素不與李簡相識,所居相去十餘舍,亦因病,經宿卻活。不復認父母妻子,且言我是李簡,家住上蔡縣南李村,父名亮。遂徑往南李村,入亮家。亮驚問其故,言方病時,夢二人著黃,齎帖見追。行數十里,至大城,署曰「王城」。引入一處,如人間六司院。留居數日,所勘責事,委不能對。忽有一人自外來,稱錯追李簡,可即放還。有一吏曰:「李身壞,別令托生。」 一時憶念父母親族,不欲別處受生,因請卻複本身。少頃,見領一人至,通曰:「追到雜職汝陽張弘義。」 吏又曰:「張弘義身幸未壞,速令李簡托其身,以盡餘年。」 遂被兩吏扶卻出城。但行甚速,漸無所知,忽若夢覺。見人環泣,及屋宇,都不復認。亮問其親族名氏,及平生細事,無不知也。先解竹作,因息入房,索刀具,破蔑盛器。語音舉止,信李簡也,竟不返汝陽。時段成式三從叔父,攝蔡州司戶,親驗其事。昔扁鵲易魯公扈、趙齊嬰之心,及寢,互返其室,二室相諮。以是稽之,非寓言矣。 〔出《酉陽雜俎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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