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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廣宗


  清河崔廣宗者,開元中為薊縣令。犯法,張守珪致之極刑。廣宗被梟首,而形體不死。家人舁歸。每饑,即畫地作饑字,家人遂屑食于頸孔中,飽即書止字。家人等有過犯,書令決之。如是三四歲,世情不替。更生一男。於一日書地云:「後日當死,宜備凶具。」

  如其言也。

  〔出《廣古今五行記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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