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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李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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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汭鎮荊州,有墊江縣令崔令,與主簿李矩不協,鄰於水火。一旦群盜劫縣,殺崔令。賊過後,矩入宅檢校,有一廳子方避賊,見矩,以為與賊通,明日,言鎮將。眾咸知矩與崔失歡,頗疑之。執送中州,推問不伏。遂解送江陵,禁右廂獄,廂吏速於具獄。推吏常某,言于判官范某曰:「李矩詆讕,須栲究之。」 范固不許,常竟鍛煉以成之。矩臨刑,戒家人多燒紙筆,訟於地下。才一月,常某暴亡。後李矩主簿見身,範見矩至,曰:「某受判官深恩,非感造次。但冥府只要為證耳。」 及妻子以誠祈之,乞容旬日,區分家事。雖無痛苦,飲食如常,但困憊,逾月而卒。 〔出《北夢瑣言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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