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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俊


  岳州刺史李俊舉進士,連不中第。貞元二年,有故人國子祭酒包佶者,通于主司,援成之。榜前一日,當以名聞執政。初五更,俊將候佶,裡門未開,立馬門側。旁有賣糕者,其氣燭燭。有一吏若外郡之郵檄者,小囊氊帽,坐於其側,頗有欲糕之色。俊為買而食之,客甚喜,啖數片。俄而裡門開,眾競出,客獨附俊馬曰:「願請間。」

  俊下聽之。」

  某乃冥之吏送進士名者。君非其徒耶?」

  俊曰:「然。」

  曰:「送堂之榜在此,可自尋之。」

  因出視。俊無名,垂泣曰:「苦心筆硯,二十餘年,偕計者亦十年。今複無名,豈終無成乎?」

  曰:「君之成名,在十年之外,祿位甚盛。今欲求之,亦非難。但於本錄耗半,且多屯剝,才獲一郡,如何?」

  俊曰:「所求者名,名得足矣。」

  客曰:「能行少賂於冥吏,即於此,取其同姓者易其名,可乎?」

  俊問:「幾何可?」

  曰:「陰錢三萬貫。某感恩而以誠告,其錢非某敢取,將遺牘吏。來日午時送可也。」

  複授筆,使俊自注。從上有故太子少師李夷簡名,俊欲揩之,客遽曰:「不可,此人祿重,未易動也。」

  又其下有李溫名,客曰:「可矣。」

  乃揩去「溫」字,注「俊」字。客遽卷而行曰:「無違約。」

  即而俊詣佶,佶未冠,聞俊來怒,出曰:「吾與主司分深,一言狀頭可致。公何躁甚?」

  頻見問:「吾其輕言者耶?」

  俊再拜對曰:「俊懇於名者,若恩決此一朝。今當呈榜之晨,冒責奉謁。」

  佶唯唯,色猶不平。俊愈憂之。乃變服伺佶出隨之,經皇城東此隅,逢春官懷其榜,將赴中書。佶揖問曰:「前言遂否。」

  春官曰:「誠知獲罪,負荊不足以謝。然迫于大權,難副高命。」

  佶自以交分之深,意謂無阻,聞之怒曰:「季布所以名重天下者,能立然諾。今君移妄于某,蓋以某官閑也。平生交契,今日絕矣!」

  不揖而行,春官遂追之曰:「迫于豪權,留之不得。竊恃深顧,處於形骸,見責如此。甯得罪于權右耳。」

  請同尋榜,揩名填之。祭酒開榜,見李公夷簡,欲揩,春官急曰:「此人宰相處分,不可去。」

  指其下李溫曰:「可矣。」

  遂揩去「溫」字,注「俊」字。及榜出,俊名果在已前所指處。其日午時,隨眾參謝,不及赴糕客之約。追暮將歸,道逢糕客,泣示之背曰:「為君所誤,得杖矣。牘吏將舉勘,某更他祈。」

  其止之,某背實有重杖者。俊驚謝之,且曰:「當如何?」

  客曰:「來日午時,送五萬緡,亦可無追勘之厄。」

  俊曰:「諾。」

  及到時焚之,遂不復見。然後筮仕之後,追勘貶降,不絕於道。才得岳州刺史,未幾而終。

  〔出《續玄怪錄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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