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稽康


  稽康燈下彈琴,忽有一人,長丈余,著黑單衣,革帶。康熟視之,乃吹火滅之曰:「恥與魑魅爭光。」

  嘗行,去路(明抄本路作洛。)數十里,有亭名月華。投此亭,由來殺人,中散心神蕭散,了無懼意。至一更操琴,先作諸弄。雅聲逸奏,空中稱善。中散撫琴而呼之:「君是何人?」

  答云:「身是故(明抄本故作古。)人,幽沒於此。聞君彈琴,音曲清和,昔所好。故來聽耳。身不幸非理就終,形體殘毀,不宜接見君子。然愛君之琴,要當相見,君勿怪惡之。君可更作數曲。」

  中散複為撫琴,擊節。曰:「夜已久。何不來也?形骸之間。複何足計?」

  乃手挈其頭曰:「聞君奏琴。不覺心開神悟。恍若暫生。遂與共論音聲之趣,辭甚清辯。謂中散曰:「君試以琴見與。」

  乃彈《廣陵散》。便從受之。果悉得。中散先所受引,殊不及。與中散誓,不得教人。天明,語中散。」

  相與雖一遇於今夕,可以遠同千載,於此長絕。」

  不勝悵然。

  〔出《靈鬼志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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