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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布


  唐相崔鉉鎮淮南。盧耽罷浙西,張擇罷常州,俱經維揚,謁鉉。鉉因暇日,與二客方奕,吏報女巫與故魏博節度史田布偕至,泊逆旅某亭者。鉉甚異之,複曰:「顯驗,與他巫異,請改舍於都候之解。」

  鉉趣召巫者至,乃與神迭拜,曰:「謝相公。」

  鉉曰:「何謝?」

  神答曰:「布有不肖子,黷貨無厭,郡事不治。當犯大辟,賴公陰德免焉。使布之家廟血食不絕者,公之恩也。」

  鉉矍然曰:「異哉。鉉為相日,夏州節度奏銀州刺史田釸犯贓罪,私造鎧甲,以易市邊馬布帛。帝赫怒曰:贓自別議。且委以邊州,所宜防盜。以甲資敵,非反而何?」

  命中書以法論,將赤其族。翌日,鉉從容言於上曰:「釸贓罪自有憲章。然是弘正之孫,田布之子。弘正首以河朔入覲,奉吏員。布亦成父之命,繼以忠教,伏劍而死。今若行法以固邊圉,未若因事弘貸,激勸忠烈。上意乃解。止黜授遠郡司馬。而鉉未嘗一出口于親戚私昵,已將忘之。今神之言,正是其事。」

  乃命廊下素服而見焉。謂之曰:「君以義烈而死,奈何區區為愚婦人所使乎?」

  神曰:「布嘗負此嫗八十萬錢,今方忍恥償之。」

  鉉與二客及監軍使幕下,共償其錢。神乃辭去,因言事不驗。

  〔梁楫李琪作傳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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