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太平廣記 | 上頁 下頁 |
| 淩華 |
|
|
|
杭州富陽獄吏曰淩華,骨狀不凡。常遇施翁相曰:「能舍吏,當為上將軍。」 華為吏酷暴,每有縲絏者,必扼喉撞心,以取賄賂。元和初,病一夕而死。將死,見黃衫吏齎詔而前,宣云:「牒奉處分,以華昔日曾宰劇縣,甚著能績。後有缺行,敗其成功。謫官圜扉,伺其修省。既迷所履,太乖乃心。玉枕嶷然,委於庸賤。念茲貴骨,須有所歸。今鎮海軍討逆諸臣,合為上將。骨未圓實,難壯威棱。宜易之以得人,免塊然而妄處。付司追淩華,鑿玉枕骨送上。仍令所司,量事優恤。」 於是黃衫人引入。有綠冠裳者隔簾語曰:「今日之來,德之不修也。見小吏而失祿,竊為吾子惜焉。」 命左右取鉗槌。俄頃,有緇衣豹袖執斤斧者三人。綠裳賜華酒王盅,昏然而醉。唯聞琢其腦,聲絕而華醉醒。複止華於西階以聽命。移時,有宣言曰:「亡貴之人,理宜裨補。量延半紀,仍齎十千。」 宣訖,綠裳延華升階語曰:「吾漢朝隱屠釣之人也。蓋求全身,微規小利。既歿之後,責受此官。位卑職猥,殊不快志。足下莫歎失其貴骨,此事稍大,非獨一人。」 命酒與華酌別。飲數杯,冥然無所知。既醒,宛然在廢床之上。捫其腦而骨已亡,其儕流賻助,凡十千焉。後十五年而卒。 〔出《集異記》〕 |
| 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|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