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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路女


  鄭路昆仲有為江外官者,維舟江渚。群偷奄至,即以所有金帛羅列岸上,而恣賊運取。賊一不犯,曰:「但得侍禦小娘子足矣。」

  其女則美色,賊潛知之矣。骨肉相顧,不知所以答。女欣然請行。其賊即具小舟,載之而去。謂賊曰:君雖為偷,得無所居與親屬焉?然吾家衣冠族也。既為汝妻,豈以無禮見逼。若達所止,一會親族,以托好仇足矣。」

  賊曰:「諾。」

  又指所偕來二婢曰:「公既以偷為名,此婢不當有,為公計,不若歸吾家。」

  賊以貌美,其言且順,顧已無不可者,即自鼓其棹,載二婢而去。女於是赴江而死。

  〔出《玉泉子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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