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竇烈女


  奉天縣竇氏二女伯娘、仲娘,雖長於村野,而幼有志操。住與邠州接界。永泰中,草賊數千人持兵刃,入其村落,行剽劫。聞二女有容色。姊年十九,妹年十六,藏於岩窟間。賊徒擬為逼辱,乃先曳伯娘出,行數十步,又曳仲娘出,賊相顧自慰。行臨深谷,伯娘曰:「我豈受賊污辱。」

  乃投之于穀。賊方驚駭,仲娘又投于穀。谷深數百尺,姊尋卒,仲娘腳拆面破,血流被體,氣絕良久而蘇。賊義之而去。京兆尹第五琦感其貞烈,奏之,詔旌表門閭,長免丁役,二女葬事官給。京兆尹曹陸海,首賦以美之。

  〔未注出處,談氏引自《唐書烈女傳》〕

  烈女姓竇氏,小字桂娘。父良,建中初為汴州戶曹掾。桂娘美顏色,讀書甚有文。李希烈破汴州,使甲士至良門取桂娘去。將出門,顧其父曰:「慎無戚戚,必能滅賊,使大人取富貴于天子。」

  桂娘既以才色在希烈側,複能巧曲取信。凡希烈之密,雖妻子不知者,悉皆得聞。希烈歸蔡州,桂娘謂希烈曰:「忠而勇,一軍莫如陳仙奇。其妻竇氏,仙奇寵且信之。願得相往來,以姊妹敘齒,因徐說之,以堅仙奇之心。」

  希烈然之。因以姊事仙奇妻。嘗間謂曰:「賊兇殘不道,遲晚必敗,姊因早圖遺種之地。」

  仙奇妻然之。興元元年四月,希烈暴死。其子不發喪,欲盡誅老將校,俾少者代之。計未決,有獻含桃者。桂娘曰:「希烈子謂分遺仙奇妻。」

  且以示無事於外。因為蠟帛書曰:「前日已死,殯在後堂。欲誅大臣。須自為計。」

  次朱染帛丸如含桃。仙奇發丸見之,言于薛育曰:「兩日稱疾,但怪樂曲雜發,盡夜不絕,此乃有謀未定,示暇於外,事不疑矣。」

  明日,仙奇薛育各以所部兵噪於衙門,請見希烈。烈子迫出拜,願去偽號,一如李納。仙奇曰:「爾悖逆,天子有命。」

  因斬希烈妻及子函七首以獻,陳屍於市。後兩月,吳少誠殺仙奇,知桂娘謀,因亦殺之。

  〔出《樊川集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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