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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李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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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紳以舊宰相鎮一方,恣威權。凡戳有罪,猶待秋分,永甯吳尉弟湘,無辜盛夏被殺。崔元藻銜德裕斥己,即翻其辭,因言禦史覆獄還,皆對天子,別白是非。權軋天下,使不得對,具獄不付有司,但用紳奏而置湘死。是時德裕已失權,而宗閔故黨令狐綯、崔鉉、白敏中,皆當路,因是逞憾。以利誘動元藻等,使三司結紳,杖鉞作藩,虐殺良平,准神龍詔書。酷吏歿者,官爵皆奪。子孫不得進宦。紳雖亡,請從春秋戮死之比。 詔削紳三官,子孫不得仕,貶德裕等。擢汝納左拾遺,元藻武功令。始紳以文藝、節操見用,然所至務為威烈,或陷暴刻,故卒坐湘冤雲。唐李紳既治淮南,決吳湘獄。持法峻,犯者無宥。狡吏奸豪潛形迭跡。然出於獨見,僚祐莫敢言。評事李元將弟仲將僑寓江都,李公羈旅時,每館於元將而叔呼焉。榮達後,元將稱弟稱侄皆不悅,及為孫,方似相容。又有崔巡官居鄭圃,與紳同年之舊,特來謁。才及旅次,家僕與市人競。詰其所以,僕曰:「宣州館驛崔巡官下。」 僕與市人皆抵極法,令捕崔至,曰:「昔常識君,到此何不相見。」 崔叩頭謝曰:「適憩旅舍,日已遲晚,相公尊重,非時不敢具陳畢禮,伏希哀憐,獲歸鄉里。」 遂縻之,具罪笞二十,送過秣陵,貌若死灰,莫敢慟哭。時人相謂曰:「李公宗叔翻為孫子,故人忽作流囚。」 於是邑客黎人,懼罹不測,渡江淮者眾矣。主吏啟曰:「戶口逃亡不少。」 紳曰:「汝不見掬麥乎?秀者在下,秕粏隨流者不必報來。」 忽有少年,勢似疏簡,自雲辛氏子,謁紳。晤對間未甚周至。先是白尚書寄元相公詩曰:「悶勸迂辛酒,閑吟短李詩。」 蓋謂辛丘度性迂嗜酒,李紳短而能詩。辛氏即丘度子也,謂李曰:「小子每憶白二十二丈詩:「悶勸疇昔酒,閑吟二十丈詩。」 李笑曰:「辛大有此狂兒,吾敢不存舊矣。」 凡是官族,相抉辛氏子之能忤誕。丞相之受侮,剛腸暫屈乎。又有一曹官到任,儀質頗似府公,李見而惡之。書其狀曰:「著青把笏,也請料錢。睹此形骸,足可傷歎。」 左右皆竊笑焉。又宿將有過請罰,紳云:「老兵倚恃年老而刑不加,若在軍門,一百也決。」 竟不免檢檟楚。 〔出《去溪友議》,據談氏初印本附錄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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