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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鄭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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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鄭光除河中節度。宣宗問曰:「卿在鳳翔,判官是何人?」 光曰:「馮三。」 上不之會。樞密使奏曰:「是馮兗,臣曾充使至彼,知之。」 上曰:「便與馮三為副使。」 及罷河中歸,又詔對,上曰:「卿在河中事大好。」 光對曰:「臣須開始得。」 又更對他事,曰:「不得,臣須裂始得。」 上大笑。後朝臣每遇延英,入閣候對,多以「開始」為號。時裴思謙郎中為節判,頃客於河中,到使院,裴曰:「某在身官爵,為尚書削盡。」 皆謂不以本官呼之。光在河中時,遇國忌行香,便為判官及屈諸客就寺燕飲。征令。時薛起居保遜,為客在坐。光把酒曰:「某改令,身上取果子名。」 云:「膍臍。」 他人皆尋思不得。至薛還令,云:「腳杏。」 滿座大笑。 〔出《盧氏雜說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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