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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賣餡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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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馬周字賓王,少孤貧,明詩傳。落魄不事產業,不為州裡所重。補博州助教,日飲酒。刺史達奚怒,屢加咎責。周乃拂衣南游曹汴之境。因酒後忤浚儀令崔賢,又遇責辱。西至新豐,宿旅次。主人唯供設諸商販人,而不顧周。周遂命酒一鬥,獨酌。所飲餘者,便脫靴洗足,主人竊奇之。因至京,停於賣餡媼肆。數日,祈覓一館客處,媼乃引致于中郎將常何之家。媼之初賣餡也,李淳風、袁天綱嘗遇而異之。皆竊云:「此婦人大貴,何以在此。」 馬公尋娶為妻。後有詔,文武五品官已上,各上封事。周陳便宜二十條事,遣何奏之。乃請置街鼓,乃文武官緋紫碧綠等服色,並城門左右出入,事皆合旨。太宗怪而問何所見,何對曰:「乃臣家客馬周所為也。」 召見與語,命直門下省。仍令房玄齡試經及策,拜儒林郎,守監察禦史。以常何舉得其人,賜帛百匹。周後轉給事中中書舍人,有機辯,能敷奏。深識事端,動無不中。岑文本見之曰:「吾見馬君,令人忘倦。然鳶肩火色,騰上必速,但恐不能久耳。」 數年內,官至宰相,其媼亦為婦人。後為吏部尚書,病消渴,彌年不瘳。年四十八而卒。追贈右僕射高唐公。 〔出《定命錄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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