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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十二


  有梁十二者名知人。至宋州,刺史司馬詮作書,薦與蘇州刺史李無言。云:「梁十二今之管輅。」

  李無言遣日暮引入宅,無言乃著黃衣衫,令一客著紫,替作無言,與相抵對。梁子謂客云:「向聞公語聲,未有官祿。又聞黃衣語,乃是三品。今章服不同,豈看未審。」

  無言信之,乃以實對云:「某昨有事,恐被宣尉使惡奏,君視如何?」

  梁云:「公即合改得上州刺史。」

  後果改為睦州刺使,無言贈錢二百貫。梁子云:「公至彼州,必得重厄。某為公作一法禳之,公當須嗔責某乙。雲是妄語人,鞭背十下,仍不得令妻子知也。」

  無言再三不可,梁子再三以請,無言閔默而從之。明早,李公當衙決梁子十下,小蒼頭走報其妻。無言入門,妻云:「何以打梁子?」

  無言恨云:「忘卻他不遣家內知。」

  俄而梁子叩鈴,請見無言曰:「公何以遣妻子知,厄不免矣。公既強與某二百千文,有一事以報公德。公厄雖不免,然令公得二千貫,以充家資,取之必無事。」

  無言在州,果取得二千貫錢而死。梁十二又謂丹徒主簿盧惟雅云:「從此得通事舍人。」

  如其言。後於京見之。云:「至某年,財物莊宅合破散,公當與某五十千文,某教公一言即免。」

  盧不之信,不與是錢。至某年,盧果因蒱博賭賽,莊宅等並盡。

  〔出《定命錄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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