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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羲之


  王羲之《告誓文》,今之所傳即其稿本。不具年月日朔。其真本維永和十年三月癸卯九月辛亥,而書亦真。開元初,潤州江寧縣瓦棺寺修講堂,匠人于鴟吻內竹筒中得之,與一沙門。至八年,縣丞李延業求得。上歧王,王以獻上。留內不出。或雲,其後卻借歧王。十二年,王家失火,圖書悉為灰燼,此書已見焚矣。

  〔出《國史異纂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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