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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省


  諫議無事不入:每遇入省,有廚食四孔炙。中書舍人時謂宰相判官;宰相親嫌,不拜知制誥為屧腳。又云:「不由三字,直拜中書舍人者,謂之撻額裹頭。其制誥之本,出自王言,皆人主所為。故漢光武時,第五倫為督鑄錢掾,見詔書而歎曰:「此聖明主也,一見決矣。」

  近者凡有詔敕,皆責成群下。褒貶之言,哲王所慎。凡百具寮,王公卿士,始褒則謂其珪璋特達,善無可加;旋有貶黜,則比以鬥筲下才,罪不容責。同為一士之行,固出君上之言,愚智生於倏忽,是非變於俄傾。蓋天子無戲言,言之苟失,則取尤天下。

  〔出《盧氏雜說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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