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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國忠


  天寶十載十一月,楊國忠為右相,兼吏部尚書,奏請兩京選人,銓日便定留放,無少長各於宅中引注。虢國姊妹垂簾觀之。或有老病醜陋者,皆指名以笑。雖士大夫亦遭詬恥。故事,兵吏部事中行列於前曰:「既對注擬,即是過門下了。」

  希烈等腹悱而已。侍郎韋見素、張倚皆衣紫,與本曹郎官,藩屏外排比案牘,趨走語事。乃謂簾中楊氏曰:兩個紫袍主事何如?楊乃大噱。選人鄭怤附會其旨,與二十余人率錢于勤政樓設齋,兼(為國忠立碑于尚書省南。所注吏部三銓選人,專務鞅掌,不能躬親,皆委典及令史孔目官為之。國忠但押一字,猶不可遍

  〔出《唐續會要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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