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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傑


  李傑為河南尹。有寡婦告其子不孝。其子不能自理,但雲。得罪于母,死所甘分。傑察其狀,非不孝子。謂寡婦曰:「汝寡居,唯有一子,今告之,罪至死,得無悔乎?」

  寡婦曰:「子無賴,不順母,寧複惜乎?」

  傑曰:「審如此,可買棺木,來取兒屍。」

  因使人覘其後。寡婦既出,謂一道士曰:「事了矣。」

  俄持棺至,傑尚冀有悔,再三喻之,寡婦執意如初。道士立于門外,密令擒之。一訊承伏,與寡婦私通,常為兒所制,故欲除之。傑放其子,杖殺道士及寡婦,便同棺盛之。

  〔出《國史異纂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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