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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公


  唐貞元中,萬年縣捕賊官李公,春月與所知街西官亭子置鱠。一客偶至,淹然不去,氣色甚傲。眾問所能,曰:「某善知人食料。」

  李公曰:「且看今日鱠,坐中有人不得吃者否?」

  客微笑曰:「唯足下不得吃。」

  李公怒曰:「某為主人,故置此鱠,安有不得吃之理?此事若中,奉五千,若是妄語,當遭契闊。請坐中為證,因促吃。將就,有一人走馬來云:「京兆尹召。」

  李公奔馬去,適會有公事,李公懼晚,使報諸客但餐,恐鱠不可停。語庖人:「但留我兩碟。」

  欲破術人之言。諸客甚訝。良久,走馬來,諸人已餐畢,獨所留鱠在焉。李公脫衫就座,執箸而罵。術士顏色不動,曰:「某所見不錯,未知何故?」

  李公曰:「鱠見在此,尚敢大言。前約已定,安知某不能忽忽酬酢……」言未了,官亭子仰泥土壤,方數尺,墮落,食器粉碎,鱠並雜於糞埃。李公驚異,問廚者更有鱠否?曰:「盡矣。」

  乃厚謝術士,以錢五千與之。

  〔出《逸史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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