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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薛少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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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東薛少殷舉進士。忽一日,暴卒于長安崇義裡。有一使持牒,云:「大使追。」 引入府門。既入,見官府,即鮮于叔明也。少殷欲有所訴。叔明曰:「寒食將至,何為鏤雞子食也?」 東面有一僧,手持寶塔。扇雙開,少殷已在其中。叔明曰:「日某方欲上事,和尚何為救此人?」 乃迫而出,令引少殷見判官。及出門之西院,閽者入白。逡巡,聞命素服乃入。所見乃亡兄也。敘泣良久,曰:「吾以汝未成名,欲薦汝於此,分主公事。故假追來,非他也。」 少殷時新婚,懇不願住。兄曰:「吾同院有王判官,職居西曹。汝既來此,可以一謁而去。」 乃命少殷於西院見之,接待甚厚。俄聞備饌,海陸畢備。未食,王判官忽起,顧見向者持塔僧。僧曰:「不可食,食之則無由歸矣。」 少殷曰:「饑甚,奈何?」 僧曰:「唯蜜煎薑可食。」 乃取食之。而王判官竟不至。僧曰:「可去矣。」 少殷複出,詣兄泣,且請去。兄知不可留,乃入白官府,許之。少殷曰:「既得歸人間,願知當為何官?」 兄曰:「此甚難言,亦何用知之?」 懇請,乃召一吏,取籍尋閱,不令見之。曰:「汝後年方成名,初任當極西得之,次曆畿赤簿尉,又一官極南。此外吾不得知。」 臨別,兄曰:「吾舊使祗承人李俊,令隨汝去。有危急,即可念之。」 既去,每遇危際,皆見其僧前引。少殷曰:「弟子素不相識,和尚何乃見護如此?」 僧曰:「吾為汝持金剛經,故相護爾。」 既醒,具述其事。後年春,果及第。未幾,授秘書省正字,充和蕃判官。及回,改同官主簿。秩滿,遇趙昌為安南節度,少殷與之有舊,求為從事,欲厭極南之官。昌許之。曰:「乘遞之鎮,未暇有表。至江陵,當以表請。及表至,少殷尋以丁母憂。服除,選授萬年縣尉。時青淄卒吏與駙馬家童鬥死,京兆府不時奏。德宗赫怒,時少殷主賊曹一日,乃貶高州雷澤縣尉。十餘年備曆艱苦,而李俊常有所護。及順宗嗣位,有詔收錄貶官,少殷移至桂陽,與貶官李定同行,過水勒馬,與一從人言,即李俊也。云:「某月日已足,拜別而去。」 少殷曰:「吾兄言官止于此,李俊複去,將不久矣。」 李定驚慘其事,因問,具以告之。數日而卒。 〔出《前定錄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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