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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棱


  故殿中侍御史李棱,貞元二年擢第。有別業在江甯,其家居焉。是歲渾太師瑊鎮蒲津,請棱為管記從事。棱乃曰:「公所欲棱者,然奈某不閑檢束。夙好藍田山水,據使銜合得畿尉。雖考秩淺,如公勳望崇重,特為某奏請,必諧矣。某得此官,江南迎老親,以及寸祿,即某之願畢矣。」

  渾遂表薦之,德宗令中書商量,當從渾之奏。棱聞桑道茂先生言事神中,因往詣焉。問所求成敗。茂曰:「公求何官?」

  棱具以本末言之。對曰:「從此二十年,方合授此官,如今則不得。」

  棱未甚信。經月餘,棱詣執政,謂曰:「足下資歷淺,未合入畿尉。如何憑渾之功高,求僥倖耳?」

  遂檢吏部格上。時帝方留意萬機,所奏遂寢。棱歸江南,果丁家艱。已近七八年,又忽得躄疾,殆將一紀。元和元年冬,始入選,吏曹果注得藍田縣尉。一唱,忻而授之。乃具說于交友。

  〔出《續定命錄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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