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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崔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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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相國圓,少貧賤落拓,家于江淮間。表丈人李彥允為刑部尚書。崔公自南方至京,候謁,將求小職。李公處於學院,與子弟肄業,然待之蔑如也。一夜,李公夢身被桎梏,其輩三二百人,為兵杖所擁,入大府署,至廳所,皆以姓名唱入,見一紫衣人據案,彥允視之,乃崔公也,遂於階下哀叫請命。紫衣笑曰:「且收禁。」 驚覺甚駭異,語于夫人。夫人曰:「宜厚待之,安知無應乎!」 自此優禮日加,置於別院,會食中堂。數月,崔公請出,將求職於江南。李公及夫人因具盛饌,兒女悉坐。食罷,崔公拜謝曰:「恩慈如此,不如何以報效?某每度過分,未測其故。願丈人示之。」 李公笑而不為答。夫人曰:「親表侄與子無異,但慮不足,亦何有恩慈之事。」 李公起,夫人因謂曰:「賢丈人昨有異夢,郎君必貴。他日丈人迍難,事在郎君,能特達免之乎?」 崔公曰:「安有是也?」 李公至,複重言之。崔公踧踖而已,不復致詞。李公云:「江淮路遠,非求進之所。某素熟楊司空,以奉托。」 時國忠以宰相領西川節度,崔既謁見,甚為楊所禮,乃奏崔公為節度巡官,知留後事。發日,李公厚以金帛贈送。至西川,未一歲,遇安祿山反亂。玄宗播遷,遂為節度使,旬日拜相。時京城初克復,協從偽官陳希烈等並為誅夷。彥允在數中,既議罪。崔公為中書令,詳決之,果盡以兵仗圍入,具姓名唱過,判雲准法。至李公,乃呼曰:「相公記昔年之夢否?」 崔公頷之,遂判收禁。既罷,具表其事,因請以官贖彥允之罪。肅宗許之,特詔免死,流嶺外。 〔出《逸史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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