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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山龍


  唐李山龍,馮翊人,左監門校尉。武德中,暴亡而心不冷,家人未忍殯殮。至七日而蘇。自說云:當死時,見被收錄,至一官署,甚廣大。庭前有數千囚人,枷鎖杻械,皆北面立。吏將山龍至庭,廳上大官坐高床,侍衛如王者,尋呼山龍至階。王問汝平生作何福業,山龍對曰:「鄉人每設齋,恒請施物助之。」

  王曰:「汝身作何善業?」

  山龍曰:「誦法華經,日兩卷。」

  王曰:「大善,可升階來。」

  北間有高座,王曰:「可升座誦經。」

  王即起立,山龍坐訖,王乃向之而坐。山龍開經曰:「妙法蓮華經序品第一。」

  王曰:「請法師下。」

  山龍複立階下,顧庭前囚,已盡去矣。王曰:「君誦經之福,非唯自利,眾因聞經,皆已獲免,豈不善哉!今放君還。」

  謂吏曰:「可將此人曆觀諸獄。」

  吏即引東行百余步,見一鐵城,甚廣大,城旁多小窗,見諸男女,從地飛入窗中,即不復出。山龍怪問之,吏曰:「此是大地獄,中有分隔,罪計各隨本業,赴獄受罪耳。」

  山龍聞之悲懼,稱南無佛,請吏求出院。見有大鑊,火猛湯沸,旁有二人坐臥。山龍問之,二人曰:「我罪報入此鑊湯,蒙賢者稱南無佛,故獄中諸罪人,皆得一日休息疲睡耳。」

  山龍又稱南無佛。吏謂山龍曰:「官府數移改,今王放君去,可白王請抄。若不爾,恐他官不知,更複追錄。」

  山龍即謁王請抄,王書一行字付吏,曰:「為取五道等署。」

  吏受命,將山龍更曆兩曹,各廳事侍衛亦如此,吏皆請其官署,各書一行訖,付山龍。出門,有三人謂之曰:「王放君去,各希多少見遺。」

  吏謂山龍曰:「彼三人者,是前收錄使人。一人以赤繩縛君者,一人以棒擊君頭者,一人以袋吸君氣者,今見君還,故來求乞。」

  山龍惶懼謝曰:「愚不識公,請至家備物,但不知何處送之。」

  三人曰:「于水邊古樹下燒之。」

  山龍諾。吏送歸家,見親眷哀哭,經營殯具,山龍至屍旁即蘇,曰:「以紙錢束帛並酒食,自於水邊燒之。」

  忽見三人來謝曰:「愧君不失信,重相贈遺。」

  言畢不見。

  〔出《冥報記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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