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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公信妻


  唐龍朔三年。長安城內通軌坊三衛劉公信妻陳氏,母先亡,陳因患暴死。見人將入地獄,備見諸苦,不可具述。末後見一地獄,石門牢固,有兩大鬼,形容偉壯,守門左右,怒目瞋陳曰:「汝是何人到此。」

  見石門忽開,亡母在中受苦,不可具述。受苦稍歇,母子近門相見。母語女言:「汝還努力為吾寫經。」

  女云:「娘欲寫何經?」

  母曰:「為吾寫法華經。」

  言訖,石門便閉。陳還得蘇,具向夫說。即憑妹夫趙師子欲寫法華經。其師子舊解寫經,有一經生,將一部新寫法華經未裝潢者轉向趙師子處質錢,且雲經主姓范,師子許。乃與婦兄云:「今既待經,在家幸有此一部法華,兄贖取此經可否?」

  陳夫從之,裝潢既訖,授與其妻,在家為母供養。後夢見母從女索經,云:「吾先遣汝為吾寫一部法華,何因迄今不得?」

  女報母言:「已為娘贖得一部法華,見裝潢了,在家供養。」

  母語女言:「止為此經,吾轉受苦,冥道中獄卒打吾脊破,汝看吾身瘡,獄官語云:『汝何因取他範家經將為己經?汝有何福?大是罪過。』」女見母說如此,更為母引寫法華。其經未了,女夢中複見母來催經,即見一僧,手捉一卷法華,語母云:「汝女已為汝寫經第一卷了,功德已成,何須急急。」

  後寫經成,母來報女:「因汝為吾寫經,今已得出冥途,好處受生。得汝恩力,故來報汝。汝當好住,善為婦禮,信心為本。」

  言訖,悲淚共別。後問前贖法華經主,果是姓苑。

  〔出《法苑珠林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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