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裴玄靜


  裴玄靜,緱氏縣令升之女,鄠縣尉李言妻也。幼而聰慧,母教以詩書,皆誦之不忘。及笄,以婦功容自飾。而好道,請于父母,置一靜室披戴。父母亦好道,許之。日以香火瞻禮道像,女使侍之,必逐於外。獨居,別有女伴言笑。父母看之,複不見人,詰之不言。潔思閑淡,雖骨肉常見,亦執禮,曾無慢容。及年二十,父母欲歸於李言。聞之,固不可,唯願入道,以求度世。父母抑之曰:「女生有歸是禮,婦時不可失,禮不可虧。倘入道不果,是無所歸也。南嶽魏夫人亦從人育嗣,後為上仙。」

  遂適李言,婦禮臻備。未一月,告于李言:「以素修道,神人不許為君妻,請絕之。」

  李言亦慕道,從而許焉。乃獨居靜室焚修。夜中聞言笑聲,李言稍疑,未之敢驚,潛壁隙窺之。見光明滿室,異香芬馥。有二女子,年十七八,鳳髻霓衣,姿態婉麗。侍女數人,皆雲髻綃服,綽約在側。玄靜與二女子言談。李言異之而退。及旦問于玄靜,答曰:「有之,此昆侖仙侶相省。上仙已知君窺,以術止之,而君未覺。更來慎勿窺也,恐君為仙官所責。然玄靜與君宿緣甚薄,非久在人間之道。念君後嗣未立,候上仙來,當為言之。」

  後一夕,有天女降李言之室。經年,複降,送一兒與李言:「此君之子也,玄靜即當去矣。」

  後三日,有五雲盤旋,仙女奏樂,白鳳載玄靜升天,向西北而去。時大中八年八月十八日,在溫縣供道村李氏別業。

  〔出《續仙傳》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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