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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王法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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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法進者,劍州臨津人也。幼而好道,家近古觀,雖無道士居之,其嬉戲未嘗輕侮於像設也。十餘歲,有女冠自劍州曆外邑,過其家,父母以其慕道,托女冠以保護之。與授正一延生小籙,名曰法進。而專勤香火,齋戒護持。亦茹柏絕粒,時有感降。時三川饑儉,斛斛翔貴,死者十五六,多彩野葛山芋以充饑。忽三青童降於其庭,謂法進曰:「上帝以汝夙稟仙骨,歸心精誠,不忘於道,敕我迎汝受事於上京也。」 不覺騰空。徑達大帝之所,命以玉杯霞漿賜之。徐謂曰:「人處三才之大,體天地之和,得人形,生中土,甚不易也。天運四時之氣,地稟五行之秀,生五穀百果,以養於人。而人不知天地養育之恩,輕棄五穀,厭舍絲麻,使耕農之夫,紡績之婦,身勤而不得飽,力竭而不禦寒,徒施甚勞。曾無愛惜者,斯固神明所責,天地不佑矣。近者地司嶽瀆所奏,以世人厭擲五穀,不貴衣食之本。我已敕太華之府,收五穀之神,所種不成,下民饑餓,因示罰責,以懲其心。然旋奉太上慈旨,以大道好生,務先救物。雖天地神明責之,愚民不知其過所自,固無懺請首原之路。汝當為上宮侍童,入侍天府,今且令汝下歸於世,告喻下民,使其悔罪,寶愛農桑,此亦汝之陰功也。」 命侍女以《靈寶清齋告謝天地儀》一軸付之,使傳行於世。曰:「令世人相率于幽山高靜之所,致齋悔謝,一年再為之,則宿罪可除,谷父蠶母之神,為致豐衍矣。龍虎之年,複當召汝。」 即今清齋天公告謝之法是也。法進以天寶十二年壬辰,遂複升天。 〔出《仙傳拾遺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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