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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李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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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筌號達觀子,居少室山。好神仙之道,常曆名山,博采方術。至嵩山虎口岩,得黃帝《陰符經》本,絹素書,朱漆軸,緘以玉匣,題云:「大魏真君二年七月七日,上清道士寇謙之,藏諸名山,用傳同好。」 其本糜爛,筌抄讀數千遍,竟不曉其義理。因入秦,至驪山下,逢一老母,髮髻當頂,餘發半垂,弊衣扶杖,神狀甚異,路旁見遺火燒樹,因自語曰:「火生於木,禍發必克?」 筌驚而問之曰:「此黃帝《陰符》上文,母何得而言之?」 母曰:「吾授此符,已三元六周甲子矣,少年從何而得之?」 筌稽首載拜,具告所得。母曰:「少年顴骨貫于生門,命輪齊於日角,血脈未減,心影不偏,性賢而好法,神勇而樂智,真是吾弟子也。然四十五當有大厄。」 因出丹書符一通,貫於杖端,令筌跪而吞之。曰:「天地相保。」 於是坐于石上,與筌說《陰符》之義,曰:「此符凡三百言,一百言演道,一百言演術,一百言演法,上有神仙「抱一」之道,中有富國安民之法,下有強兵戰勝之術,皆內出心機,外合人事。觀其精微,《黃庭》、《內景》不足以為玄;鑒其至要,經傳子史不足以為文;孫、吳、韓、白不足以為奇。非有道之士,不可使聞之。故至人用之得其道,君子用之得其術,常人用之得其殃,職分不同也。如傳同好,必清齋而授之。有本者為師,受書者為弟子,不得以富貴為重,貧賤為輕,違者奪紀二十。本命日誦七遍,益心機,加年壽。每年七月七日,寫一本藏名山石岩中,得加算。」 久之,母曰:「已晡時矣,吾有麥飯,相與為食。袖中出一瓠,令筌谷中取水。水既滿矣,瓠忽重百餘斤,力不能制,而沉泉中。及還,已失老母,但留麥飯數升于石上而已。筌有將略,作《太白陰符》十卷;有相業,著《中台志》十卷。時為李林甫所排,位不顯,竟入名山訪道,不知所終。 〔出《神仙感遇傳》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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