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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部堂議和


  英法聯軍攻入白河,焚燒圓明園,咸豐帝出狩熱河。斯時,清之宗社,蓋岌岌矣。

  當時,不識外情者鹹謂即不如遼、金之割據燕雲,亦必如宋、明之割地輸幣。斯時,恭親王為京都留守,召六部九卿大會議。惟某侍禦稍知外情,抗言:「夷多以權利之得失為勝負。戰而勝,則負者、弱者倍償其軍費,即可議和,佔領之土地,不妨讓還。蓋其權利既獲,即戰事終結,不必割據其土地,臣妾其人民也。今與議和,但注意金額而已,其它可毋懼也。」

  大僚中或有以城下之盟為大辱,鼓吹國君死社稷、大夫死眾之義,必欲與洋人背城借一,雖亡國猶榮者。侍禦面斥之,謂為:「彼一時,此一時,書生誤國,乃欲以君父為孤注耶!且京都破即國亡,此非大一統之義。今英、法夷遠涉重洋,其勢必不能守,其不覬覦我國土也甚明。今東南多故,國力疲敝,萬不可再構釁端,兵連禍結。宜速以賠償軍費歸束,然後徐圖自強之策。凡鼓吹複戰,執己見而不惜以國命為孤注者,可斬也。」

  時恭親王為軍機領袖,兼和議大臣,乃獨主侍禦議,飛報熱河行在,得旨以便宜行事,於是和約始開談判。

  先擬在先農壇,嗣某大臣以為夷人無信,當示之以禮,遂在禮部堂。

  是日、英人頗肯就緒,而巴夏禮倔強不遜,兩造幾致決裂。王大臣等欲退,巴夏禮等複侮辱之。乃從某侍郎言,命衛兵突襲擊巴夏禮,執而縛之,送刑部獄。於是英、法軍大嘩,複肄縱掠,要求釋巴。會津沽有法艇入口,守者開炮攻擊,又複惡戰,我兵大敗,英、法兵繼至。恭親王無奈,乃奏請釋巴夏禮,許之。巴既出,仍倔強不受命。

  某侍郎大言曰:「是可斬也。設夷人詰責,臣請以十萬橫磨,與之搏死戰,必可得志。」群臣稍明時事者,多心知其非,或一笑置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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