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石屋續瀋 | 上頁 下頁 |
官場陋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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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時,長官見僚屬,長官坐炕上,而僚屬坐兩旁椅上,然僚屬必面對長官,故率不能正坐,僅以臀之左或右一部著椅,一部則半懸於外,以其足著地支之,又必直其背為敬,故非久習,每每失儀。又屬官不得戴眼鏡,否則為不敬,故見面必摘去焉。以是患近視者,有不悉長官之容貌者矣。辛亥後不拘此,然十一年,湯爾和長教部,余次之,餘既蒞部,爾和偕余謁總統黎黃陂,修到官初謁之禮。爾和未入室,即卸眼鏡,且急囑餘亦卸之,餘患近視,以為苦也。餘不覺詫爾和甫作官而染習已若此,然部中無此禮,蓋總統府猶有清時余習,想見袁世凱在位時,當必更有甚於此者。 清時用胡俗,相見一膝為禮,謂之打ㄣ;實即周禮九拜中之奇拜也。僚屬以衙參謁長官,長官受拜不答,若平素則答拜,然僚屬必複拜謝之,其捷必使長官無複答拜之時間,故只見左右膝一時齊屈,而實有先後,一致敬,一致謝也。不相屬者,若鹽務官員在各省者,惟巡撫兼管鹽政及鹽運使為直屬長官,他即非直屬,相見以客禮矣,然卑秩亦往往越禮焉,為異日或轉為直屬長官也。 清時官場以敬茶為送客之表示,此習沿自宋代。蓋僚屬問事既畢,慮長官有指示,不敢遽退,而長官無複相語,則舉茶示客可退矣。既舉茶後,侍者即在室外高呼送客,客亦不能不退。此法初蓋為拒絕閒談妨事之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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