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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平糞道水道之專利


  在北京大學第一院三樓休息室中,俯見有出糞工人百余,各持出糞之器,自東而西,蓋市政府欲於今日實行接收出糞事,由官辦理,而糞商反對,為此示威舉動,此百余人皆向市政府請願者也。北平民家出糞清圂之事,有所謂糞商者包辦,各據若干胡衕為一道,不得相犯,住宅亦不得越本道而招他道糞商出其積糞,故本道之糞,實為本道糞商專有之權利。彼所盡之義務,則雇用工人為住宅出糞而不取工資,遇新年、端五、中秋三節日則索犒資,資須二份:一為商有,一為工有。

  糞商之於出糞者,一如普通雇工之例,予之食宿,工資至微也。糞商置糞窖中,半以土而幹之,然後以善價而賣諸鄉農。大抵春夏間值最高,故工之出糞勤。及農事既竣,需糞亦減,則出糞亦漸惰。然北習無論男女,皆溲於廁,一宅之中廁或不止一,故惟夏令稍感出糞不勤,穢氣蒸發之苦,余時勤惰無傷也。

  近二十年,南人居此者,不習於登圂,則如南俗用空桶,出糞者因藉口非其宿業,別索工資。始,每桶月止須銀幣一角,近則自二三角至七八角,今竟有超過一元者。不遂其需,則不顧而去,如傾糞廁中,即並廁不復清。無可奈何,必償其願。如欲易人,則格於糞道,雖鳴諸官,不得直也。彼糞商者,多以積資至巨萬,聞東城一糞商,擁資至三十萬元矣。

  市政府欲革其弊,善政也,然聞有內幕,卒亦屈于糞商焉。北平無自來水裝備之區,皆由水工取于街井,挑送至宅。用水分甜苦,甜水價高。而水井亦為水商所專利之具,其水道之制與糞道同。居人頗苦之,南人尤甚。此種社會組織,亦即經濟組織之一,水糞商皆剝削階級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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