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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荊公與呂申公素相厚,荊公嘗曰:「呂十六不作相,天下不太平。」又曰:「晦叔作相,吾輩可以言仕矣。」其重之如此。議按舉時,其論尚同。荊公薦申公為中丞,欲其為助,故申公初多舉條例司人作台官。既而天下苦條例司為民害,申公乃言新法不便。荊公怒其叛己,始有逐申公意矣。

  方其薦申公為中丞,其辭以謂有八元、八凱之賢,未半年,所論不同,複謂有歡兜、共工之奸,荊公之喜怒如此。初亦未有以罪申公也,會神宗語執政,呂公著嘗言:「韓琦乞罷青苗錢,數為執事者所沮,將興晉陽之甲以除君側之惡。」

  荊公因用此為申公罪,除侍讀學士,知潁州,宋次道當制辭,荊公使之明著其語,陳相暘叔以為不可,次道但雲:「敷奏失實,援據非宜。」荊公怒,自改之曰:「比大臣之抗章,因便殿之與對。輒誣方鎮,有除惡之謀,深駭予聞,無事理之實。」

  申公素謹密,實無此言。或雲孫覺莘老嘗為上言:「今藩鎮大臣如此論列而遭挫折,若當唐末、五代之際,必有興晉陽之甲以除君側之惡者矣。」上已忘其人但記美須,誤以為申公也。熙甯四年,申公以提舉嵩山崇福宮居洛,寓興教僧舍;欲買宅,謀于康節先公。康節曰:「擇地乎?」曰:「不。」「擇材乎?」曰:「不。」康節曰:「公有宅矣。」

  未幾,得地于白師子巷張文節相宅西,隨高下為園宅,不甚宏壯。康節、溫公、申公時相往來,申公寡言,見康節必從容,終日亦不過數言而已。一日,對康節長歎曰:「民不堪命矣。」時荊公用事,推行新法者皆新進險薄之士,天下騷然,申公所歎也。康節曰:「王介甫者遠人,公與君實引薦至此,尚何言?」公作曰:「公著之罪也。」

  十年春,公起知河陽,河陽尹賈公昌衡率溫公、程伯淳餞于福先寺上東院,康節以疾不赴。明日,伯淳語康節曰:「君實與晦叔席上各辯論出處不已,某以詩解之曰 :『二龍閑臥洛波清,幾歲優遊在洛城。願得二公齊出處,一時同起為蒼生。』」

  申公鎮河陽歲餘,召拜樞密副使。後以資政殿學士知定州,又以大學士知揚州。哲宗即位,拜左丞,遷門下侍郎,與溫公並相元祐,如伯淳之詩雲。伯溫以經明行修命官,見公於東府。

  公語及康節,諮歎久之,謂伯溫曰:「科名特入仕之門,高下勿以為意。立身行道,不可不勉。」伯溫起謝焉。公三子,希哲、希積、希純,皆師事康節,故伯溫與之遊甚厚。三年,公辭位,拜司空、平章軍國事。次年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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