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典文學
現代文學
名家文集
史籍歷史
學達首頁
言情小說
偵探推理
軍事軍旅
科幻小說
時尚閱讀
外國名著
傳記紀實
港臺文學
詩詞歌賦
古典小說
武俠小說
玄幻奇俠
影視小說
穿越宮闈
青春校園
學達書庫
>
筆記雜錄
>
涑水記聞
|
上頁
下頁
二七六
滕宗諒知涇州,用公使錢無度,為台諫所言,朝廷遣使者鞫之。宗諒聞之,悉焚公使曆。使者至,不能案,朝廷落職徙知岳州。
(君貺雲)
滕宗諒知岳州,修岳陽樓,不用省庫錢,不斂於民,但榜民間有宿債不肯償者,獻以助官,官為督之。民負債者爭獻之,所得近萬緡,置庫於廳側,自掌之,不設主典案籍。樓成,極雄麗,所費甚廣,自入者亦不鮮焉。州人不以為非,皆稱其能。
(君貺雲)
學達書庫(
xuoda.com
)
上一頁
回目錄
回首頁
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