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涑水記聞 | 上頁 下頁
一六一


  真宗時,京師民家子有與人鬥者,其母追而呼之,不從,母顛躓而死。會疏決,法官處其罪當笞。上曰:「母言不從,違犯教令,當徒二年,何謂笞也?」群臣無不驚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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